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就2019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及资历: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二)继续教育: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申(呈)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rsrc/ww/login_gg.html)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提交到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审核通过再统一提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择系列为“建设工程”。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及要求
1. 《潍坊市2019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2份(同市人社局相同格式和要求,A3纸,Excel格式上报,成果奖励栏、论文论著栏的内容必须完整具体)。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3纸型,统一使用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实行代表作制度,著作、论文、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按填表顺序排列。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评审简表(按期定级表);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6.近4年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7.《“六公开”监督卡》1份,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8.《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原件1份,并附反映公开公示情况的5寸清晰照片1张。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原件1份。
10.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A4纸型双面打印)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1.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所在单位需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书》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单位出具的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结果证明1份。是事业单位人员的,须经主管部门确认盖章。
13、事业人员申报的,须有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事业单位设岗统计表》和《事业人员兼职审批表》。
14、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其他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1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无特殊要求的均报送原件。申报人员档案材料顺序应与《潍坊市2019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的编号顺序相一致。
(三)填报系统时需注意的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评审表》的所有个人信息。
2.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3.毕业院校及专业,要严格按毕业证书规范准确填写,不得随意简写。
4.聘任时间及年限中的“年限”是指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19年年底。比如2015年聘任,现填聘任年限“4”。
5.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填写到2018年度)。
6.现专业技术职称,要规范填写(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7.近四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应按实际参加教育的情况填写。
8.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及著作”)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表格中的所有“位次”栏填写要求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及受奖、论文及著作。
9.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
10.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严格把关,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接收材料时,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电子刊物及复印件。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 2019年10月10日前。请各呈报部门(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报送地点:潍坊市高新区阳光大厦15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3280120267;13280122729
电子邮箱:zjjzcps@126.com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关于报送2019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1).pdf